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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公告

2020-11-28 17:15|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243| 评论: 0

摘要: 因工作需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 ...

因工作需要,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3、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6日。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及其他要求

备注

01

行政管理岗位

4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

2、中共党员


 

三、招聘信息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zyx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学历学位及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以“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指定邮箱(fjyxrs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扫描件;

2、一寸彩照及《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笔试前进行资格初审,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一寸彩照及《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考试

(一)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二)进入笔试、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成绩等笔试、面试的具体事项请及时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zyxy.com/)。

(三)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0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外省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体检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九、待遇

非事业编制,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人事处电话:0591-38268010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38268026

 附件: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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