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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山丹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2020-12-2 17:17|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438| 评论: 0

摘要: 根据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数量招聘交警大队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人数15名(男性13名、女性2名)。 ...

根据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交警大队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人数15名(男性13名、女性2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分配、热爱公安辅警工作。

2.具有山丹县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到具有高中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与县公安局签订临时聘用劳务合同且连续工作8年以上人员放宽招聘条件,年龄、学历不限。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同等条件下,公安、政法类专业、中文专业、计算机专业和退役军人有狙击、格斗、武装越野等技能并在服役期间受到部队团级以上奖励的可优先考虑。

7.符合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个人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信访接待室(新城区)。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退伍证、县公安局临时聘用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5张(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县公安局签订临时聘用劳务合同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开具证明材料。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测,初测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布。符合条件的于12月11日上午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603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汉语作答、百分制记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为主。

笔试成绩分男女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人员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成绩核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人员为全体参加面试人员。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按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亲属的相关情况进行政审。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1.在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男女招聘人数,分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须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培训合格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

3.根据《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7〕39号)文件精神,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山丹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公发〔2020〕42号)执行。

4.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或年内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山丹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县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 0936-5919009

投诉电话:县公安局纪委 0936-5919004

山丹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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