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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桃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人公告

2020-12-16 15:34|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429|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无编临聘人员),统一劳务派遣至桃源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警务辅助人员(无编临聘人员),统一劳务派遣至桃源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计划

桃源县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若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调整比例为2:1,如仍未达到该比例,则调整招聘计划。

 (二)岗位设置

文职辅警2名,主要从事窗口服务或新闻微信编辑等工作。

勤务辅警17名,主要从事治安防控、值班备勤辅助等工作。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常住户口在桃源县或户口未在桃源县但实际在桃居住1年以上且取得居住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文职辅警需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技术等特殊岗位及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会机动车驾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加2分、4分、4分、4分,加分可累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本人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本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本人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未解除的;

7、本人有吸毒、精神病史、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或有口吃、重听、色盲、残疾的;

8、本人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过刑罚或因各种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6:00

2、报名地点:公安局出入境大厅(19日为办公楼202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历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外县籍)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2)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驾驶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100分)

笔试对象、时间、地点及范围

笔试对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公安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政治常识等综合知识。

2、面试(100分)

参加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如参加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2:1,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对象:完成面试环节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

体能测试内容: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性1000米长跑,女性800米长跑,两项及以上达标即为合格。具体测评标准见附表。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测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政策和拟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定岗

政审结束后,对拟招录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并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逐一电话告知,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招录对象,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或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而被取消招聘资格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补充体检和政审。

(九)公示

综合成绩及排名、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拟安排工作岗位均在桃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十)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通过岗前培训合格后,与桃源县公安局签上岗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如非因实际工作需要而被组织调整岗位,首次合同期限内不允许个人申请调动工作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聘用人员的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招录程序,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从事刑事侦查、执行强制措施、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技术鉴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只能由人民警察担任的执法活动。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购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保障,月平均工资为36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年终奖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等)。工资待遇标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2、用人单位在工作期间提供早、中餐,但不提供住宿条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向警官           咨询电话:0736-6684266

监督电话:0736-6684063

 附件1:桃源县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桃源县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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