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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易门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药专业人才公告4人

2020-12-17 14:55|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220| 评论: 0

摘要: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全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玉人社发〔2020〕83号)、《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 ...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全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玉人社发〔2020〕83号)、《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易门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药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提前招聘4名医药专业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药类毕业生。

2.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

专业


1

易门县人民医院

临床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2

易门县中医医院

临床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3

易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检验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

卫生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4

易门县妇幼保健院

药学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3.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毕业证上的所学专业与报考的专业相一致。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服从医院分工,具有良好的品行,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6.非2021年毕业生要求35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16:00之前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到易门县卫生健康局邮箱:ymxwsjdwbgs@126.com。

(2)现场报名: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西苑运动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可现场报名。

2.招聘会现场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应届毕业的应聘者报名时提供《易门县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药专业人才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非应届毕业的应聘者报名时提供《易门县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药专业人才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未拿到证书的提供有同等效力的相应支撑证明材料)。其他材料自行携带。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考核结束后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请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和《就业协议》。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依据应聘者报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任何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终止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此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5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毕业学校、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规范化培训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逐项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面试的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2.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初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递补。 

(八)体检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不予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未按就业协议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以聘用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执业资格证,如未取得,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无条件终止人事关系,不作经济补偿。应聘者在易门县卫生健康系统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人民币100000元的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20000元;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给予人民币150000元的奖励,分5年支付,每年30000元。

三、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若因本人原因接不到通知或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违约,责任自负。

(三)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除体检、考察不合格外,其他原因解除就业协议的,视为违约,按双方就业协议约定事项进行处理。

四、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4961216

易门县卫生健康局:       0877—4960163(郁老师:18887750189)

易门县纪委监委:         0877-4961071

附件:《易门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提前招聘医药专业人才报名表》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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