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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人公告

2020-12-26 11:50|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18|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平顶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其中:男性450名、女性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 ...

根据工作需要,平顶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其中:男性450名、女性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5日至2002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或具有公安机关需要的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组织分配;

6.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情形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2日(其中1月1日至3日、9日至10日为法定假日不接受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平顶山市和顺路105号)。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交纳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需同时携带退伍证、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以及上述各类证件复印件1份)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交《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三份(随后发布)。

(2)测量身高。报名现场测量,男性身高须在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cm(含)以上。身高不符合要求者,不受理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二)体能测评

1.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具体程序、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 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通知。

3.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含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或指定培训机构),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违反考场纪律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宣布。

2.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面试最终成绩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考试总成绩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最终成绩)。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2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体检人员不得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3.体检的时间及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通知。

4.体检合格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数达不到1:1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参加考察政审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公布。考察政审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政审形成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按与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参加平顶山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档案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档案材料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身份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

3.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按照现行平顶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平顶山市财政预算。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统一公布。

考生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资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平安平顶山”(微信号:papdswx)。

咨询电话:1780375000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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