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委托乌苏市兴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爱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2、没有传染性疾病,服从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管护人员大部分人在山区管护一线工作、必须身体健康。 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体能优秀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四、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薪资标准: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按工作岗位对应工资标准套改(本科学历5500元/月、大专5400元/月、高中及中专学历5300元/月,其中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 2、聘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请将《乌苏市公开招聘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投入电子邮箱2872729168@qq.com,现场报名请将《乌苏市公开招聘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后交至乌苏市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导询台,联系电话0992-7265800。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00至 2020年12月30日20: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起2天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笔试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电话通知,审查材料不予退回。 5.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和笔试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自行缴纳。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设定总分为100分,由基础条件分(20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分(50分)、面试分(30分)三部分组成,体检合格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1、基础条件分(20分),凭应聘者报名携带材料,专科毕业不加分,本科毕业加1分,研究生加2分,党员加2分,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表彰1次加1分,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每年加一分。 2、业务能力及写作能力分(5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据应聘者笔试成绩进行打分。 3、面试分(30分),按应聘者笔试成绩由低到高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现场打分确定应聘人员该项分值。 (三)体检 按照《职业健康体检规范》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1、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2-7350882(乌苏市兴杰劳务派遣) 监督电话:0992-8501560 (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 附件1:乌苏市公开招聘天东林管局乌苏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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