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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36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0-12-31 17:32|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477| 评论: 0

摘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内公发〔2018〕22号)的有关规定,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内公发〔2018〕22号)的有关规定,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共36名,其中:

1.勤务岗位26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3名;

2.文职岗位10名,其中文秘5名,文艺特长生5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通辽市科尔沁区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文职(文秘)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应聘文职(文秘)岗位的,限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等专业或具有公安宣传工作经历;应聘文职(文艺特长生)岗位的,限声乐、器乐、舞蹈相关专业。

5.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体重(单位:㎏/㎡):男性体重指数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

6.双侧裸眼视力4.8以上。报考者体形端正,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O型腿和X型腿、步态异常等),无残疾、无口吃、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犯罪目前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曾因严重暴力犯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公务员(含参公)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开发区公安分局一楼大厅西侧。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①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2)(考生需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资格审查时携带政审表);

③本人二代身份证;

④户口簿;

⑤学历证书;

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⑦个人征信报告;

⑧退伍证(仅退伍军人需携带);

⑨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20.00元,考务费50.00元。

3.资格审查

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资格审查包括考生的年龄、学历、户籍、岗位条件和个人征信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勤务岗位: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

文职(文秘)岗位:笔试占30%、公文写作占30%、面试占40%;

文职(文艺特长生)岗位:专业课考试60%、面试40%。

考务工作经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用汉语命题、答题。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文职(文秘)岗位加试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公文写作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应聘勤务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10〕445号)进行。

男子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女子组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核准赋分。任意单项成绩未达最低标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面试:

(1)勤务岗位:按照笔试、体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

(2)文职岗位:文职(文秘)岗位按照笔试、公文写作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入面试;文职(文艺特长生)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

4.总成绩:

(1)勤务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文职(文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公文写作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文职(文艺特长生)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60%+面试成绩40%。

5.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勤务岗位、文职(文秘)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文职(文艺特长生)岗位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

主要考察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具体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经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开发区公安分局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中:从聘用之日起6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与现有警务辅助人员一致。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报名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每日填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附件3),截至现场审核当日。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凡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结合全国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开发区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第一时间在开发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4.如因疫情严重不能按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严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附件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附件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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