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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2021-1-8 09:16|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343| 评论: 0

摘要: 为充实基层动物防疫力量,进一步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调出大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畜禽养 ...

为充实基层动物防疫力量,进一步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调出大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动物防疫专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工作专员6名,其中:县级防疫专员2名;镇(社区)级4名,包含张集社区、运河镇、小尖镇、七套社区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为人诚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热爱畜牧兽医事业,有奉献精神,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

(三)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动物学、兽医、畜牧兽医、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医药、中兽医医药、养殖、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学、特种动物养殖、水产养殖技术、水产养殖教育、宠物养殖与疫病防治、畜牧、畜牧学、畜牧工程技术、动物科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动物防疫与检疫。

(五)从事动物防疫工作不少于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六)年龄要求43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乡村兽医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6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失信人员;

3.其他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响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系人:许平,联系电话:18912596016。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响水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请提前从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对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经历,应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设1:2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体现竞争的原则,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

3.报考人员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4.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报名收费等相关工作。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畜牧兽医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范围。

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2:30-6:00)到现场报名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面试

笔试成绩50分以上者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技能操作。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规定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原则上为1年,服务期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防疫形势、基层防疫工作需要、受聘人员考核满意度决定是否续聘。

七、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关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请示》(响农发〔2020〕202号)文件执行(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农业农村局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882028。

附件: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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