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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绛县人社局招聘30人公告

2021-1-12 15:19|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51| 评论: 0

摘要: 为更好地扶持我县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开招聘符合条件大学生公益岗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

为更好地扶持我县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开招聘符合条件大学生公益岗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绛县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近五年毕业生(专业不限);

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人员;

7、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8、建档立卡登记的贫困人员;

9、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需要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报告);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红底照片两张(小于50KB电子版照片);

6、本县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三、聘用及待遇

招聘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单位研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个月。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三项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按1500元/月执行。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招聘人数30名

五、报名地址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105室

本公告由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59—6534155。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1日。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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