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扶持我县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开招聘符合条件大学生公益岗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绛县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近五年毕业生(专业不限); 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人员; 7、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8、建档立卡登记的贫困人员; 9、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需要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报告);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红底照片两张(小于50KB电子版照片); 6、本县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三、聘用及待遇 招聘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单位研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聘用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个月。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三项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按1500元/月执行。 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招聘人数30名 五、报名地址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105室 本公告由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59—6534155。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1日。 2021年1月1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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