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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涂山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专职人员5人公告

2021-1-30 15:12|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559|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涂山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招聘名 ...

根据工作需要,涂山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协助社区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及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

(二)岗位职责

从事社区自治及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为基层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技能,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优先招录:

(1)有一年及以上社区或者机关工作经历的;

(2)社会工作专业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

(3)新闻、中文、文秘专业毕业或有不少于1年相关工作经历的;

(4)中共党员;

(5)退伍军人。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且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9:00至2021年2月7日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563号涂山镇人民政府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大楼219办公室),联系人:李春红,联系电话: 023-62527041 。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5.报名费用: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农村基层组织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居委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社区管理相关知识、常识、公文写作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3及以上确定,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2.面试。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60分或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总成绩。总成绩计算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员数量1:1比例确定。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涂山镇对其政审考察。因政治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相关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补贴发放,按照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补贴的80%执行,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照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贴和绩效标准全额发放。

(七)其他

聘用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涂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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