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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海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2-8 15:12|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432| 评论: 0

摘要: 因审判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依法执法水平,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经院党组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7人(主要负责派出法庭安保、法院值班室安保、诉讼大厅安检等工作),具体招聘办 ...

因审判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依法执法水平,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经院党组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7人(主要负责派出法庭安保、法院值班室安保、诉讼大厅安检等工作),具体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方式,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提供人员保障。

二、招聘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公开招聘,定向使用。

三、招聘要求

(一)意向招聘人数

1、院内司法警务辅助岗位:2人(均要求男性)

2、派驻西柳法庭的司法警务辅助岗位:1人(要求女性)

3、派驻南台法庭的司法警务辅助岗位:1人(要求女性)

4、派驻牛庄法庭的司法警务辅助岗位:1人(要求女性)

5、派驻牌楼法庭的司法警务辅助岗位:1人(要求女性)

6、派驻腾鳌法庭的司法警务辅助岗位:1人(要求女性)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2日后出生,2001年2月22日前出生);裸眼视力4.6及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不得有纹身;不能色盲色弱;符合政审条件;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净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净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治安处罚的;

2、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通过海城市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通过海城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士兵携带退伍证、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时持上述要求携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白底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5日。(接待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每日9:00至11:00,14:00至16:00)

报名地点:海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楼。

(三)录用程序

1、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报名表,由法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及面试考核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男子: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体能测试内容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以两项体能测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拟录用人数的1:1.5进入面试。

3、面试考核。由法院组成面试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产生人选。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最终排名,按照1:1的比例产生录用人选。

5、体格检查。拟录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内容,录用与否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排名递补。

6、政审考察。法院政治部按照法定程序,对拟录用人员有无前科劣迹情况开展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空缺按照总排名递补。

7、聘用。法院党组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8、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无工资及保险。试用期间经专业培训后进行转正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办理聘用手续。上述程序为海城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意向,实际的聘用工作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拟聘用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定向派遣到我院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满,符合相关条件者择优续聘。

五、相关待遇

每人每月约27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应缴纳保险费每人每月约1000元),实发工资约1700元(保险费用每年按照政策调整基数、工资待遇与法院其他同类型劳务派遣人员相同),在法庭工作有下乡补助。

六、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招聘意向公告由海城市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412-3609230

报名联系电话:0412-3609154                         

海城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5日

附件: 2021连山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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