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支持做好我区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我区就业失业状况,根据省厅相关专项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充实我区调查员队伍,从事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丶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双向选择。 二、岗位信息 盐湖区统计局 9名统计调查员 三、招聘对象 40周岁以下,具有盐湖区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 (四)熟练掌握PDA等电子设备,热爱调查统计工作,有责任心,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2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区政府西二楼202室 (三)报名材料: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以及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家庭成员参保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18634691100 六、招聘对接会 (一)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8:30 (二)地点: 区政府西二楼会议室 七、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聘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进行补贴。 (三)招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培训结束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山西调查总队颁发《劳动调查证》,实施持证上岗。 八、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盐湖区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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