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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江苏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1-3-6 16:03|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329| 评论: 0

摘要: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河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2021年滨海县教育系统第三批 ...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河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2021年滨海县教育系统第三批校园招聘计划120名。招聘的范围对象是:2021届和2019届、2020届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2021年校园招聘第三批赴河南师范大学设点实施招聘,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于3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3月17日(上午8:30-11:00),到河南省新乡市现场报名。

1.河南师范大学学生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田家炳楼107室(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3851113113;

2.其他学校学生报名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荷塘月色假日酒店宾馆一楼大厅(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紫郡小区33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961915852。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4);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被聘用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5)师范类证明,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师范类证明。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在校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之一所学专业注明“师范”字样的,则不需要再提供师范类证明。

(6)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报名考生在报名前申领行程卡和当地健康码,于报名时显示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应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自备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寄送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中市路355号,邮编:2245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滨海县人社局0515~89196060。

附件1: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表(1).xls

附件2: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职位表(1).xlsx

附件3:滨海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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