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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泾川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1-3-20 18:20|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400| 评论: 0

摘要: 为强化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使命需要,更好地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泾川县应急管理局、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平凉市政府专 ...

为强化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使命需要,更好地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泾川县应急管理局、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平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计划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驾驶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1名,消防车驾驶员4名(持B2以上驾驶证),共15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驾驶员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照以上的,驾龄一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4.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面部无疤痕和胎记,无纹身;

5.要求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大学以上学历者优先;

6.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急救救护工作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7.泾川县城镇户籍或泾川县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至3月28日(报名期间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周六、周日不休息),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泾川县滨河路96号)办公楼四楼。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者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

2.报名者必须持有3月17日至3月28日期间的核酸检测报告。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和报名表,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资料审核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具体由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和面试。从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测试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测试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选由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入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入职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实行定期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不予续签。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政府专职消防员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780元/月;

2.工龄工资:按照每年2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满一年起算;

3.等级工资: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800元/月,二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400元/月,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100元/月,四级政府专职消防员800元/月,五级政府专职消防员600元/月;

4.职务工资:队(站)长助理320元/月,班长280元/月,副班长240元/月,驾驶员200元/月;

5.绩效工资: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300元/月,中级政府专职消防员400元/月,高级政府专职消防员500元/月;

6.高危行业补助:500元/月。

7.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全额发放工资。

六、保险经费

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费用分为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单位支付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七、其他事宜

1.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应急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公开招聘公告和测试、面试、体检等情况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933-3326329

泾川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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