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网 网站首页 海南 万宁 查看内容

海南万宁市“镇属村用”卫生人员招聘公告

2021-3-25 09:36|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562| 评论: 0

摘要: 为切实解决我市卫生技术人员紧缺问题,引导和激励卫生人 才到基层服务,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南省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 政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 ...

      为切实解决我市卫生技术人员紧缺问题,引导和激励卫生人 才到基层服务,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南省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 政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 村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卫人〔2018〕17 号)、《海南省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 号)的 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在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 作卫生技术人员,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招聘卫生事业单位 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 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碧海(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欧天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钟策文(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苏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吴云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吴云峰兼任办公室 主任,工作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原则,采用面试、组织考察、择优办法招聘卫技人员,做到宁缺 勿滥,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达到岗位要求。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本次共招聘“镇属村用”卫生技术人员 13 名。具体招聘单 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1。 
四、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执业道德,遵纪守法, 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3.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 心理素质;
 5.年满 18 周岁至 40 周岁(即 1981 年 1 月 31 日至 2003 年 1 月 31 日期间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 到 50 周岁(1971 年 1 月 31 日后出生)以下。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 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人数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 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 〔2011〕100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 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竞聘。 
(一)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电视台、万宁市政府 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具体公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二)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具体见公告。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 1 个岗位。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万宁市 2021 年公开招聘“镇属村用”卫 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面试时使 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计 生证明、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清单和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1 寸照片 3 张,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报名地点:市卫健委人事组
   地址:万宁市红专西路卫健委办公大楼4楼组织人事组。
   电话:0898—62185538
   联系人:杨小莉:13005028390,曾丽蓓:18217841108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 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由市卫健委牵头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 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万宁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 上发布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 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 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办法。
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考核包括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成 绩各为 100 分,按面试成绩占 40%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 60%的 比例合成考试成绩。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阶段。 
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考核招 聘。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 1:2 的,按达到面试成绩合 格分数线人数的 1:2 确定技能操作人员,未达到 1:2 的,按达到 答辩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操作人员。报考人数较 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 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面试的命题、评分等工作由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具体承办。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 60 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 不予聘用)。 
2.技能操作测试阶段。 
技能操作测试按照临床医师常用技能进行测试考核,由市卫 健委组织专家团队根据操作前准备、评估、操作要点、提问和评 价等进行评分。具体内容为: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和 基本操作技能、辅助检查类使用(根据医学辅助设备结果,如影 像(X 线、CT)诊断、心电图诊断、B 超等作出判断)等。 技能操作测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 60 分(即技能操作测试成 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分数划定。 
综合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操作测试高分者)。
(五)体检。
 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 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 相同的,取技能操作测试高分者;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和考试综 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技能操作测试,取技能操作测试 高分者),统一到万宁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 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资格。
 (六)政审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 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 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体检、考察不合 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 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万宁市人 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 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 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 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 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内,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岗位,由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人员中进行递补;公示期 满后放弃聘用岗位的,不再递补;递补的人员不再公示。
4.由市卫健委向市委编委申请审批人员聘用和入编手续,市 委编委审批后,市委编委办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市人社局 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所聘人员列入卫 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5.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 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 1 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 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终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 社、编办、卫健委等职能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镇 属村用”编制“周转池”管理。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市卫健委负责 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 聘用资格。录用的人员,须服从市卫健委对工作单位的安排和调 整。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录用的人员,下基 层服务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服从院方对岗位的安排及调剂。 
(三)招聘人员聘用后,统筹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 3 年,享 受所服务单位绩效工资和福利,其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及相关 的社会保险等由签订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保障。服务期满后,由 市卫健委统筹安排返回原招聘单位工作。 
(四)录用人员 5 年内,不得申请流动,不得以借调、帮助 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也不得以借 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 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比例预算纳入核拨, 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六)招聘人员聘用后,“镇属村用”期间享受基层卫生专 业技术人员有关激励政策,领取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住房补贴标 准根据我市住房补贴相关政策执行。若符合安家费补助、工作补贴和住房、购房补贴等标准的聘用人员,依照《万宁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奖励和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万府办〔2018〕132 号)、《关于印发<万宁市开展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万 人才局通〔2019〕1 号)和《万宁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试行))(万委办〔2019〕2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八、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 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 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 〔2011〕100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 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 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 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技能操作测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 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 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 位招聘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万宁市 2021 年公开竞聘“镇属村用”卫生技术人 员岗位设置表
2.万宁市 2021 年公开竞聘“镇属村用”卫生技术人 员报名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4-19 14:13 , Processed in 0.05276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