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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炎陵县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3-30 16:4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01| 评论: 0

摘要: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 ...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9日至200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4月12日上午08:00至4月19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可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三)网上资格初审时间:4月12日上午08:00至4月19日下午17:30,网上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对招考岗位的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5日-4月28日

  (五)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内容和上传近期证件照片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并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区域条件等情况作适当必要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应当记住报名序列号,以便于维护个人填报信息。

  2.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才办和人社部门确定。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国内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相关学院出具的含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上岗聘用相关手续;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才能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后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增加复试环节,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但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招聘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人递补时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考试

  1.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放弃。

  3.递补:如出现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时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炎陵县人社局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要求的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规定的年限。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办:0731-26230205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监督电话: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本次招聘政策由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炎陵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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