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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1-3-31 14:33|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04|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梁溪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为进一步加强梁溪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在南京医科大学设置考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毕业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招聘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1.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

  2.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3.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

  4.“梁溪疾控”微信公众号

  考务信息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3.2021年毕业生:

  (1)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等见《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5.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2021年4月10日16: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投递《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版的方式报名,邮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投递邮箱lxjkgkzp@163.com。

  3.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4.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完成缴费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提交材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11日16:00。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名材料

  1.《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6.《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告知书》),须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7.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即进入资格确认、笔试、面试等考核程序。考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应聘人员均须认真阅读《告知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相应网站公布。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00—11:00。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

  根据各岗位报名成功的人数确定考核形式:岗位报名人数>5人,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形式;岗位报名人数≤5人,将直接采取面试的考核形式。

  (二)考试内容

  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三)现场资格确认

  1.所有报名成功者需在正式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

  2.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当场发放准考证。若在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信息和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核资格。

  (四)笔试

  1.岗位报名人数>5人,将进行笔试。

  2.笔试最终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初审通过即可领取)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者无呼吸阀N95口罩。

  5.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方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末位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6.笔试成绩会于当天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在考试地点张贴成绩公告。同时以邮件形式下发《面试通知单》。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留在当地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最终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60分的直接淘汰。

  3.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面试同分,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由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无锡市梁溪区委编办、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取、聘用手续。

  2.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不能提供者都将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进行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公告。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4.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5.聘用人员实行见习(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2706011(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九、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第二派驻组:0510-12388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5041897、0510-83158867

  点击下载>>>

  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docx

  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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