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委会议纪要[2021]2号文件精神,桃源县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编外临聘教师,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至各用人单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开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数量及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幼儿教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教育,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保育员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知晓保育知识,有保育员资质,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3.小学教师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具有小学及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 4.中学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需本科学历),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教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尚未结案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7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各学校。 每个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桃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三)确定开考岗位。 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为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4月10日上午9:00-10:30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单位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桃源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各用人单位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并经教育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管理。所有临聘人员一律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聘用合同统一采用制式合同,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二)强化监督。严格按本公告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教育局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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