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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清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2021-5-17 16:02|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302| 评论: 0

摘要: 为适应清河公安工作发展需要,满足留置看守任务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

为适应清河公安工作发展需要,满足留置看守任务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0名,男性,详见下表《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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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含2021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2、身体健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

3、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高1.70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体条件;

6、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户籍要求:必须具有清河县籍。

8、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特别是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16日-5月25日通过诚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诚才网(http://www.51chengcai.cn/)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6日9:00—5月25日17:00

3、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高中(中专)学历考生上传高中(中专)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上传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退役军人上传退役证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5。考试环节中因比例核算,出现末尾小数点的,增加1名人选。

查询结果为“初审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未通过原因进行修改,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

经修改后,初审结果仍显示“未通过”且不能再修改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最终网上初审时间截止:2021年5月26日21: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12:00

报名咨询电话:15511476147

5、预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28日(具体以公告为准)

6、笔试

预计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以公告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占总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报名网站自助打印)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考试内容:以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知识相结合(不指定复习材料),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次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具体时间以公告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4)公布笔试成绩:预计时间2021年5月30日下午5:00(具体以实际公告时间为准),通过诚才网网站考生可查询是否通过或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7、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专、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高中(中专)学历考生提供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专及以上2021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体能测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体能测试

(1)预计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9、面试

预计面试通知单打印:2021年6月3日- 6月4日

预计面试时间:2021年6月5日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体测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的考生不予聘用。

10、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和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11、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预计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示。

12、体检

预计体检时间:2021年6月8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

体检委托专业机构(具体以公告为准)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13、政审

对笔试、体测、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需填报《2021年度清河县派遣制岗位招聘考察表》,经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于2021年6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及《考察表》到指定地点参加政审。

14、拟聘用人员公示

预计公示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2日

对笔试、体能、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5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5、合同签订

预计时间:2021年6月23日

于2021年6月23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签订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政策规定经批准,用人单位、派遣公司、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及待遇:2180元/月(以后按省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2、社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社会保险部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3、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680元,无绩效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不得前往中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隐藏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2、“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清河县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体测、笔试、面试,应出具考试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否则不得进入报考地点。

3、报考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报考现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度)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报考地点。

4、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参考;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退出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请广大报考人员自觉做到诚实守信,笔试、体测、面试等环节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现场资格复审与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对学历和工作经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国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考生参加体测、笔试、面试时,还需同时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瞒报、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诚才网(http://www.51chengcai.cn/)各环节发布的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15511476147

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 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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