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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眉山市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第四批)

2021-6-21 15:04|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24|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临时工作人员分别在丹棱县中医医院、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单位自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工作需要,按照&l ...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临时工作人员分别在丹棱县中医医院、丹棱县张场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单位自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的优秀人才,招聘充实到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来,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招聘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除满足《2021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四批)》(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外,还应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它活动。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年龄截止2021年6月21日计算。

  5、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临聘人员报考须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服从单位安排。

  7、报考岗位代码20210401和20210402的应届毕业考生,须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后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邮箱投递报名表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18时,应聘人员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栏中下载《2021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2021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四批)》表内“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栏指定的邮箱。

  (二)资格审查。工作单位对报名者网上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请报名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且保持畅通),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表》1份、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1张,按通知的时间到工作单位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且后果自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通知。通过面试的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告知书》。我局根据综合面试情况,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报县委编办审核备案后进入体检。

  (四)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五)工资待遇。按自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六)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不能适应工作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监督。招聘全程由我局纪检监察负责监督。

  点击下载>>>

  2021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四批).doc

  2021年丹棱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丹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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