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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6-28 16:45|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46| 评论: 0

摘要: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营口地区唯一一所公立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任务,是营口市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建筑面积240 ...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是营口地区唯一一所公立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隶属于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任务,是营口市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30000平,建筑面积24000平,编制床位530张,人员编制232人,医院临床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睡眠科、康复科、医养结合等多个临床科室,以及医疗影像、检验、药剂等多个医技科室。近年来,医院不断发展壮大,为满足医院2021年发展需求,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参照营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办法的原则。
    二、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人员均可报考。
    三、具体岗位和人数要求
    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数5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资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其他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详见《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五、资历要求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和基本条件加分的方式进行。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ykrl.yingkou.net.cn)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 月5日—2021年7月 9日(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提前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除外);
    (5)所报专业相关资历证件原件复印件;
    (6)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健康承诺书》(附件2)。
     4、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资格证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医院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12日 9时至14日16:00期间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如对审查需咨询的,可拨打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7-3352058。
    (四)考试
     1、参加考试人员:审查合格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抽签、面试考试和基本条件加分的方式进行。面试考试实行专业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基本条件加分需在面试考试合格后进行,加分项目包括学历、资格及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最终以个人档案劳动合同为准)等方面。
    (五) 确定录用人员
    考核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类岗位招聘计划数,总得分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同一岗位成绩并列者,则需安排加试答辩,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录用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要求,组织实施。
     2、已录用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到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录用人员定岗排班,必需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和安排。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参照营口市市平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其他要求
    1、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营口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417-3352058
附件1:《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健康承诺书》
附件3:《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zip

健康承诺书.zip

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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