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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选调(聘)37人公告

2021-7-3 16:57|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434| 评论: 0

摘要: 为深入实施“凤栖梧桐 共襄建华”人才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拟开展选调(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计划选调(聘)名额( ...

为深入实施“凤栖梧桐 共襄建华”人才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拟开展选调(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选调(聘)名额

(一)区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计划选调公务员13名(含乡科级副职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3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办事处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办事处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街道办事处2名。

(二)区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街道综合执法队3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街道综合执法队4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综合执法队4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综合执法队3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街道综合执法队3名。

以上选调(聘)人员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岗位表》

二、选调(聘)范围

(一)选调范围: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副职及相应职务层次职级或一级科员(含相当职级层次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选调范围内。

(二)选聘范围:黑龙江省内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选调条件

报名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现任乡科级副职或相应职务层次职级以及一级科员。选调职位对职级层次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者不得选择与选调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条件

报名者应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察结果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7月5日9时至7月9日17时,访问“2021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栖梧桐 共襄建华’选调(聘)报名网”(http://baoming.qqhercw.gov.cn/jhq/),登录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流程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即报名合格。

(二)参加选调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我的职位信息”中的“附件列表”上传:

1.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打印《报名表》并上传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纸质版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4.《公务员登记表》正反面照片。

5.《干部任免审批表》正反面照片。

6.编制部门提供的编制平台本人信息表照片(加盖编制部门公章)。

7.报名人员需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任职定级决定(文件)照片、《公务员转正审批表》照片或《公务员职级套转表》照片。

8.《2021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标注“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的”,需要提供一份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选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在报名系统“我的职位信息”中的“附件列表”上传:

1.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打印《报名表》并上传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纸质版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4.《干部任免审批表》正反面照片。

5.编制部门提供的编制平台本人信息表照片(加盖编制部门公章)。

6.证明参加选聘人员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进入事业单位的佐证材料。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聘)资格,并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向有关党委(党组)反馈。

六、竞争择优

(一)竞争择优工作由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选调(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报名人数不足或资格审查人数难以达到竞争比例要求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视择优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聘)人员,全程坚持择优标准,不降格以求,充分体现选调(聘)人员岗位匹配度。

(二)择优方式

1.一次择优。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名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经过综合评判确定进入二次择优的名额及人选。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二次择优人选。对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岗位增设笔试环节,主要测评报名人员文字综合能力。进入二次择优的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形式可到“建华区政府网”(http://www.jhq.gov.cn/)或“2021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栖梧桐 共襄建华’选调(聘)报名网”(http://baoming.qqhercw.gov.cn/jhq/)查询。

2.二次择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根据面试结果对面试人员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情况,由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次递补或取消本岗位选调(聘)。

七、考察和体检

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表现、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情况。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需提前说明。

体检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聘)资格。

八、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在“建华区政府网”(http://www.jhq.gov.cn/)或“2021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栖梧桐 共襄建华’选调(聘)报名网”(http://baoming.qqhercw.gov.cn/jhq/)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存在影响选调(聘)情形的,取消选调(聘)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岗位报名人员,可以是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副职或相应职务层次职级公务员,择优选调后按相应职务或职级任职。

(二)被选聘人员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其选聘岗位及职称兑现由选聘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职数设置等情况确定。

(三)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

(四)本次选调(聘)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本次选调(聘)工作由建华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556389。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建华区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名者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0452-2556577(选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2-2563960(选聘)。

附件:2021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岗位表

image.png

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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