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2.工作地点:马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4.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会驾驶摩托车或小轿车; 7.身体健康; 8.系就业困难人员(具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的学生>”三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共计约1900元每月,为其缴齐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基础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补齐400元/月),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参与年终考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马山镇人社中心。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2张; (5)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4.考试:报名人数超过9人采取笔试和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足9人,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占5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 5.联系人:何怡;联系电话:0851-24350029、15085574602。 (二)录用。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协议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附件: 马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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