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为满足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加强和充实我县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监测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性质 1.自主招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2.双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2.具备招聘职位要求条件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贫困户大学生优先聘用。 四、招聘方法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于2017年7月10日前到宁强县环保局办公室登记报名,由县环保局组织考核录用。 五、聘用期待遇 工资薪金2500元/月,试用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王瑞娇联系电话:0916-4222881 地址:宁强县羌州北路(宁强县环境保护局)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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