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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市示范区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公告

2021-7-14 17:26|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522|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经焦作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校教师。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本次招聘共计50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焦作市示范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 ...

根据工作需要,经焦作市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校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50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焦作市示范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焦作市示范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根据有关规定,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学历证与学位证暂未取得的需毕业学校或院系提供相关证明。

(四)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对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聘用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现役军人,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的方式按岗位和专业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和专业。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馆(焦作市世纪路中段<市公安局对面>生态广场内)。咨询电话:0391-3126392。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报名人员本人持健康绿码进行现场报名;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电子版现场拷贝给工作人员(文件名为“姓名.jpg”);

(2)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现场拷贝给工作人员;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

4.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考务费6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缴考务费。报名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各招聘岗位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报考者于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馆(焦作市世纪路中段<市公安局对面>生态广场内)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6.报考者于2021年8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两科。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下6类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政策。

①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焦作籍或下派到焦作市辖区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焦作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

⑥在焦作市从事河南省政府购岗计划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人员(提供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公示。

(4)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3)面试方式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和专业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结果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若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开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之日起)不办理或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相关事项及信息发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焦作市示范区网站(http://www.jzgxq.com)作为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焦作市示范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xlsx

附件2《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 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统计表.xls 

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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