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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公告

2017-7-5 10:07|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91| 评论: 0

摘要: 为解决县级部分中小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及时补充学校缺岗教师,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教育系统公 ...
2017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公告

为解决县级部分中小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及时补充学校缺岗教师,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教育系统公开考调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3名。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进人指标进行的原则;坚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与有利于事业单位发展的原则。

二、考调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县直属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共23人。

(一)澜沧一中:4人(体育2人、英语2人)。

(二)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7人(语文1人、英语1人、政治2人、体育1人、美术1人、音乐1人 )。

(三)澜沧县小: 4人(语文2人、数学2人)。

(四)澜沧民小:5人(语文3人、数学2人)。

(五)澜沧县教研室:2人(小学语文教研员1人,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

(六)教师进修学校1人:信息技术培训员1人

三、考调对象及范围

(一)小学: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小学在职在编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小学部)

(二)中学:澜沧县教育系统乡镇中学在职在编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九年一贯制学校只针对中学部)

(三)教研室:澜沧县教育系统小学在职在编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进修学校:澜沧县教育系统中学在职在编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乡镇中学(含县第二中学)、小学从事音乐、体育、美术公共科目的教师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均可报考中学、小学的相应岗位。

(六)教师报考岗位要与现所任学科一致。

(七)其他要求详见《2017年澜沧县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附件1)

四、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奉献和吃苦精神强。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精神好。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考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学历要求

小学岗位、教研室岗位学历要求: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学岗位学历要求: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要求:在乡镇工作满5年(考生现工作单位在县属城区学校不在此范围),任教满5周年以上,且近5年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3、年龄要求:报考音、体、美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其他岗位:男性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按实际所任学科划分,中学岗位限乡镇中学教师报考;小学岗位限乡镇小学教师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教师限考中学岗位,小学教师限考小学岗位,但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凡是中小学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考;教研员岗位限乡镇小学教师和县属城区小学教师报考,但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教学成绩要求:近三年个人班级和所在年级的学科应考总分平均分需达到全县学科平均分以上。若达不到上述条件,中学岗位需提供2014—2015学年下学期、2015—2016学年下学期、2016—2017学年上学期所任班级学生名单、原始入学成绩和所任学科期末统考成绩,经县教研室用标准正态函数等方式综合分析,分析结果显示至少两学期(含)以上为提高的。小学岗位(含教研员)2014—2015学年下学期、2015—2016学年下学期、2016—2017学年上学期所任班级学科平均分,至少两学期(含)以上高于本校学科平均分。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提供2015—2016学年下学期成绩,或近三年组织、参与本专业活动的图文资料(课外兴趣活动、竞赛等),要求一学期开展1次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一年内,按年度计算“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事假累计超过30天,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以学年计算)

五、考调程序

发布考调公告 → 报名 → 资格审查 → 笔试 → 课堂教学(讲课) →体检、考核→ 公示→确定拟调人员 →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考调信息

考调信息发布在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1、登陆http://xxgk.yn.gov.cn,2、选择首页下面地图里的“普洱市澜沧县“,3、选择“通知公告”)和澜沧县教育局公共QQ群。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8日(上午:8:00-11:30,14:30-18:00)。

报名地点:澜沧县进修学校培训楼一楼报名处。

2.报名方式和要求:现场报名。

请登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1、登陆http://xxgk.yn.gov.cn,2、选择首页下面地图里的“普洱市澜沧县“,3、选择“通知公告”)或澜沧县教育公共QQ下载《澜沧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和《澜沧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表》(附件2和附件3)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经学校签章和县教研室审核的教学成绩(或开展活动)证明原件、大1寸近期彩照4张(并附电子版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后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考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a.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

b.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根据考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不完整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所有报考条件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又被允许报考的情况,相关责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承担。

4. 报考费用:笔试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面试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

(三)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同时领取。

六、考试

(一)公开考调开考比例

计划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部分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如计划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开考。

(二)考试方法

分别采取笔试、课堂教学(讲课)、评课、专业技能测试、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

面试成绩:音、体、美岗位面试成绩为课堂教学(讲课)70%+专业技能测试30%;教研员岗位面试成绩为评课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课堂教学(讲课)成绩。

业绩考核成绩=业绩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的教师,进行教学成绩、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50%+业绩考核×20%)+加分成绩

笔试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大、政协全程监督。

面试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大、政协全程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

申请加分条件要求:

以下加分条件包含教师教学能力、研究能力、专业发展能力等,凡符合条件的,可在总成绩内进行加分;以下三项加分项,各项目得分以分项中最高分计算(报考教研室岗位的为三项加分合计,其余岗位为前两项加分合计)。加分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经校长签章过的相关证明,教研室审核教育局列入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1)近五年内参加“课堂教学竞赛”或“说课竞赛”,获得教育部门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含)加4分,教育部门省级二等奖以上(含)加3分,教育部门市级二等奖以上(含)加2分,教育部门县级一等奖以上(含)加1分。

2)近五年内参加“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工作,是省级课题组组长的加3分,是市级课题组组长的加2分,是县级课题组组长的加1分。

3)报考教研员岗位的,需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督查、评估能力,近五年内担任校长书记、中层干部的加2分,担任学校任命的中心校副主任或村级校长、教务主任的加1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10日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采用综合卷,范围: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理念、教师职业道德、普洱市教育局制定的“两要求两意见”等相关内容。卷面分为100分。

试卷分类分别为:小学岗位综合卷、中学岗位综合卷、教研室岗位综合卷。

(5)笔试评卷方式:

?评卷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于2017年7月10日14:30进行,评卷地点另行通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抽调相关教师评卷;

(6)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1:1进行面试的岗位笔试卷面分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加分成绩),59分(含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

(7)根据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中学、进修学校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小学、教研室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小学、教研室岗位于2017年7月14日在县民族小学面试。中学岗位于2017年7月15日在县第三民族中学面试。

(2)面试方式:

?教研员岗位采取评课方式进行。观看一节40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考生当场填写《听课记录表》,并进行口头评课,准备时间20分钟,口头评课10分钟。教研员岗位评分标准由用县教育局制定,教育局组织评委现场评分。面试者成绩不得低于80分。

?音体美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体育测试内容为:(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和运球上篮;美术测试内容为现场指定作一幅速写(时间:30分钟);音乐测试内容为乐器表演一个曲目和演唱(或舞蹈)一个曲目,乐器自带,曲目自选。音体美岗位评分标准由县教育局制定,教育局组织评委现场评分。面试者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其他岗位采取课堂教学方式进行。每节课40分钟;每科讲课前1小时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及讲课课题。课堂教学范围为现行中小学教材(初中范围为七、八年级;小学范围为四、五年级)。评分标准由教育局制定,教育局组织评委现场评分。面试者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七、体检、考察

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是县级及以上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综合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反馈结果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体检标准全部内容,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再进行核实,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1次确定考察对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将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教育局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调人员,正式确定为调动对象。调动对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考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

十、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公开考调的机关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及时受理举报。

举报电话:0879-7233090

0879-7221369

(二)公开考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考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机关考试工作纪律要求和规定,按照考调工作程序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十一、考调相关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澜沧县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xls

附件2:澜沧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xls

附件3:澜沧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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