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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河道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7-20 15:03|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50| 评论: 0

摘要: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芜湖市繁昌区河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芜湖市繁昌区河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河道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应具备条件:

  1.水政执法艇轮机员,55周岁以下(1965年7月以后出生),需持有内河船舶船员一类、二类、三类轮机长或大管轮适任证书。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实际操作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4张、本人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船员适任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2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区河道管理局(繁昌区便民服务中心九楼916室)。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实际操作考试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设定实际操作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实际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轮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23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入考场时需提供《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

  实际操作考试考官由5人组成,设主考1名,监督员、计分员各1名,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5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完成后,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五)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繁人社〔2019〕57号)文件执行。招聘单位提供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的食宿等必要保障,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应至少在用人单位服务1年,未满1年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行辞职的,对其年终一次性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昌区水务局依据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53-7878163(繁昌区河道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3-7876340(繁昌区水务局)。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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