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编外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金华市金东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和《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驾驶员5名,其中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金东区水务局1名,金东区农业农村局1名,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驾驶证5年以上或从事专职驾驶工作2年以上,且在取得驾驶证期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8月6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驾驶证等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待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内。
2.资格审核 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技能考核 通过路上驾驶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测试,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按报考人员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未能在告知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26日。 2.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需在2021年7月21日前取得;驾驶证应在2016年7月26日前取得(从事专职驾驶工作2年以上的,驾驶证应在2019年7月26日前取得)。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81336,0579-82193265 2.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92038。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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