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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7-5 17:07|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06| 评论: 0

摘要: 2017年黑龙江省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6名( ...
2017年黑龙江省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黑龙江省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6名(签订聘用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计算机管理运营及维护人员1名(男)。

岗位2:会计审计人员2名。

岗位3: 业务员3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

岗位1:计算机专业。

岗位2:会计审计专业。

岗位3:会计审计、金融、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计算机专业。

(四)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住房公积金工作。

(六)被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其他条件:招聘人员为伊春市户籍(户口簿迁入伊春市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之前);岗位1因经常往返基层管理部进行系统维护,需招聘男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7日。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2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相关材料直接报名,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申报资格。

(四)报名地点:伊春市环卫路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综合科。联系人:马宁,联系电话:0458—3971140,手机:18645831157。

(五)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本人携带《2017年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2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盖有公章的学历证明);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交的证件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初审,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前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岗位1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60%和写作40%;岗位2笔试内容为初级会计实务、审计专业技术基础知识60%和写作40%;岗位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60%和写作40%。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政审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考察小组对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3年合同期满,对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相关事宜

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生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违纪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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