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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宣威市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公告

2021-8-11 15:08|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05| 评论: 0

摘要:   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曲靖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曲办 ...

  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曲靖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曲办字〔2020〕33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市办通〔2020〕26号)及《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0〕12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的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事务,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一)招聘岗位: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综合管理岗位。

  (二)招聘人数:本次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6名。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考,男、女各占50%,即男、女各3名。

  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由宣威市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减招聘计划。

  (三)招聘专业:不限专业。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实施方案通过宣威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qj.gov.cn/subsite_index.asp?Twzbh=4)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

  6.具有宣威市户籍(含户籍转到就读高校所在辖区的原宣威市户籍人员);

  7.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8月12日及以前出生,1986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人员;

  7.报名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

  (二)报名地点: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栋1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相关页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其电子版;(5)填写完整的《宣威市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3.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后,按要求交于工作人员,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开。

  4.请所有报名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报名前扫描“云南健康码”微信小程序及“疫情防控行程卡”,提前彩打纸质版“健康码”绿码及“疫情防控行程卡”,报名时交工作人员。勿带病参加报名。有从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入宣返宣人员,或与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须做核酸检测并提供近3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是否有不符合报考情形。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现场签订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5年内禁止报考宣威市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考试。

  (五)现场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5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交费,本次报名只接受现金交费。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招聘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人社工作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前来领取。地点:宣威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1栋2楼205室)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实际有效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以笔试成绩实际有效人员进行面试;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宣威市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官的管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按1:3的比例抽签确定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负责面试工作的实施,面试考官组设主考官1名。

  4.面试方式、内容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能力。

  5.面试程序和考场设置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标准执行。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在宣威市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体检人员依照所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进程中适时通知参与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吸毒史排查。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宣威市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在宣威市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考察、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确定为聘用对象的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共同组织考察合格后,分配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站。所聘人员在劳动合同制度框架下工作岗位实行一年一聘,年度考核合格者续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规等不良情形,聘用方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无不予续聘情形或聘用方单方解除情形的,在聘用方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两年。

  (二)工资待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工资按云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含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考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十二、本招聘实施方案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6189648

  监督电话:0874-6189670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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