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关于在全省推行“村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囊谦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录觉拉乡四红村、尕羊乡色青村、香达镇让宗村村警各一名。现将囊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村警”工作人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觉拉乡四红村、尕羊乡色青村、香达镇让宗村村警各一名。 二、招录资格和基本条件 1、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自愿从事村警工作; (3)具有本县户籍,户籍地址须为囊谦县觉拉乡四红村、尕羊乡色青村、香达镇让宗村;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 (5)报考人员年龄需在20—35周岁; (6)要求报考人员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 (7)具有警校、政法院校就学经历人员和复转军人加1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或辞退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8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囊谦县香达镇新城区公安局三楼政工监督室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囊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村警报名表》1份,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和权重。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60%。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警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审。 3、补录。对体检、政审不合格或逾期不到指定岗位报到出现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入公示。 八、公示聘用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囊谦县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囊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囊谦公安)等媒介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递补。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2、学历。取得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为准。 3、聘用。公开招聘村警人员工作由囊谦县公安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村警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授警衔、不具备执法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囊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囊谦公安)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 附件1: 附件2:囊谦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村警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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