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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招聘芗城区河道劳务派遣性质专管员16名公告

2017-7-7 16:07|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67| 评论: 0

摘要:    2017年漳州市芗城区河道专管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河流保护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漳州市芗城区河长制办公室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合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芗 ...
2017年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招聘芗城区河道劳务派遣性质专管员16名公告

   2017年漳州市芗城区河道专管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河流保护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漳州市芗城区河长制办公室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合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芗城区河道劳务派遣性质专管员1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责

  河道专管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服从上级河长指令和调配,做好河道日常管理工作。

  2.坚持定期巡查制度,巡查内容包括:河道畅通、水质状况、污染面源、涉河工程状况、沿河公示牌等并做好巡查记录和上下班考勤,应注重仪表,文明礼貌。

  3.及时认真督促保洁人员打捞河道漂浮物、垃圾,水生植物(水花生、水葫芦等),保持河道清洁,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向镇(街)河长制办公室报告。

  4.及时制止乱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乱堆乱放、涉河违法违规等行为并第一时间向镇(街)河长制办公室报告。

  5.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涉河违法行为、违章建筑的纠正和查处工作及涉水纠纷调处。

  6.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镇(街)河长制办公室。

  7.及时上报灾情和服从上级河长应急抢险指挥。

  8.及时完成镇(街)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镇(街)河道专管员(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热爱生态环境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群众基础好,熟悉管护责任区范围及周边河道地形、水环境、水工程等情况。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水性,镇河道专管员户籍应属于管护责任区内常住村(居)民;街道河道专管员户籍应属于芗城区所辖范围内常住居民。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能熟练掌握微信(QQ)工具和处理一般性文字材料。

  (4)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表现优秀的退伍军人、从事水利、环保工作人员、精准扶贫对象;水、环保专业院校毕业人员优先录取。村(居)主干不得兼任专管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方法

  1、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周末除外)

  2、地点:(1)芗城区江滨路洋老洲游泳池旁芗城区水利局三楼,联系人:小王0596-2032106

  (2)漳州市龙文区浦东副食品综合批发市场5幢南02号第一层,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联系人:小刘2596868,2967966

  3、提供材料:

  (1)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原件查看后归还);

  (3)毕业证原件,(原件查看后归还);

  (4)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5)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注: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聘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按照实际报考人数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分批次通知面试。

  (二)考试内容为芗城区河道专管员工作职责、水利、环保、农业、城建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文字材料撰写,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面试采用现场提问、现场评分及封闭式的方式进行,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生出场顺序也以抽签确定,面试由评委组独立评分,并在考生在场公开亮分,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考试结束后总成绩按岗位分别予以公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底分一次确定拟聘人选(未进入拟聘人选的作为后备人选,期限一年)。

  (三)拟聘人选应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派遣至芗城区河长制办公室所设的岗位工作。

  七、聘用和待遇

  (一)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由芗城区河长制办公室和各镇(街)河长办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使用。

  (二)工资标准为每人实发2500元/月(含野外作业补贴),五险另缴;每月500元绩效奖金年底统一考评后发放。

  (三)信息发布于芗城区政府网、漳州市水利信息网等相关网站。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芗城区河长制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负责解释。

  芗城区河长制办公室招聘岗位表

  芗城区河道专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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