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工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责 1.主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整治验收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2.参与新区安全生产评估备案等方面的技术性审查核定; 3.承办工作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设备、电气、仪表、化学工程、化学工艺、能源化工、精细化工等相近专业;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不限专业; 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化工专业)或高级技师,熟练掌握安全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具有本专业8年以上工作经历; 5.需具有3年以上中层管理经验;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7日(周六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室)。 4.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2张; (6)《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7)报名费100元。 (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德才表现。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体检及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合同制人员执行,试用期两个月,录用后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317-5760275、5760285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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