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按照2021年初报备的用人计划和招聘方案。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呼吸与危重症科、感染性疾病科、肿瘤内科、耳鼻咽喉科、门诊药房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本着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坚持用好现有人才及招聘急需人才的原则招聘医院所需专业技术人员。 二、 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祖国统一及民族团结,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和分配。 4、 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呼吸与危重症科、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岗: 1) 学历及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齐全,内科学专业(呼吸内科方向)。同时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毕业证、学位证齐全。 2) 年 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01日及以后出生)。 3) 资格证:四证齐全(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资格证)。 4) 录用后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感染性疾病科从事临床工作。 2、肿瘤内科医师岗: 1) 学历及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齐全,内科学专业(肿瘤方向)。同时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毕业证、学位证齐全。 2) 年 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01日及以后出生)。 3) 资格证:四证齐全(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资格证)。 4) 录用后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新城院区肿瘤内科从事临床工作。 3、耳鼻咽喉科医师岗: 1) 学历及专业: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齐全,耳鼻咽喉专业。同时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毕业证、学位证齐全。 2) 年 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01日及以后出生)。 3) 资格证:四证齐全(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资格证)。 4) 录用后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新城院区耳鼻咽喉科从事临床工作。 4、门诊药房药师岗: 1) 学历及专业: 本科:全日制统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齐全,药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毕业证、学位证齐全,硕士研究生专业为药学或药理学,毕业证、学位证齐全。 2) 年 龄:32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01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药房工作经验,报名考生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一份 4) 录用后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门诊药房从事药师工作。 (三)招聘人数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21年9月1日9:00点起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4:30分止8个工作日报名 (中午12:00—14:30、周六、日休息不受理)。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王府大街42号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门诊五楼行政B区) 电话:0476--5973560 联系人:袁老师 五、考试时间:扫描报名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另行通知。 六、考试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42号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七、考试方式:本科以笔试、面试方式为主;硕士研究生以面试方式为主,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考试方式最终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再做调整)。 八、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标准工资,五险一金和其他应享有的各种福利。 九、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纸制简历交至赤峰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网投材料不予受理)。 十、报名要求: 报名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由于电话繁忙公告上所列事项电话中不做过多解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者须保证其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本科毕业证、硕士和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硕士研究生、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招聘岗位所要求应聘者提供的材料。 5、 现场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6、 因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考生需提供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十一、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的考生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监察室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2、监察室监督报名及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体检: 1、应聘人员根据最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注意事项: 招聘后续有关考试及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赤峰学院附属医院(http://www.cfxyfsyy.com)网站、微信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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