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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泰宁县杉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1-9-2 16:31|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274|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杉城镇社区建设,保障社区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杉城镇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的标准,坚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杉城镇社区建设,保障社区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杉城镇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提高杉城镇的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计7名。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1、思相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心强;

2、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6、服务期需满三周年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杉城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并解释(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10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地点:杉城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镇政府一楼,联系电话:7865007)或杉城镇政府文化活动中心(左圣路43号城东社区路口,联系电话:7833831)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三码联查),“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的不得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1)《杉城镇政府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完交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5、资格审核。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杉城镇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应考人员必须自备黑色签字笔。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进行排序进入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

3.加分办法。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对下列人员参加考试的予以加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加1分;(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本科加1分;⑶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加2分;(4)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加2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水平证书的加1分;(5)现在岗在册的社区工作临时人员,连续在社区服务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加1分,两年及以上的每年加1分。

4、评分标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招聘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及待遇

(一)聘前公示

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3年”的录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二)岗位待遇

岗位招聘办法: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通过后正式上岗。

待遇标准:工资待遇按照县财政核定标准发放,享受“五险一金”,工资等福利待遇随机关事业干部工资调整而调整,最终以县财政核定为准。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承诺书》纸质及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动态“八闽健康码” (三码联查)。“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www.fjsx.gov.cn.fjwn.veno2.cn/yqfxdjcx/risk.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准,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七、核酸检测要求

根据三明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高风险区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第1、3、7、14天核酸检测;中风险区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第1、14天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区(含专项协查、加强管理的城市)居家健康监测14天,第1、14天核酸检测。”

符合以上情形但未履行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生刻意隐瞒自身情况参加笔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杉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杉城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杉城镇人民政府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泰宁县杉城镇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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