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生态环境分局下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热爱环保工作。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工作执行力。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9月15日至2003年9月14日期间出生),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胜利东路600号12楼1206西),联系电话:89105196。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4.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考试时,请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大楼防疫检查措施。 (二)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发放准考证。 岗位报名比例不足1:3将对该岗位招聘人数进行核减或调整岗位条件。 (三)考试方式 视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笔试,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若笔试,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的1∶3确定,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可依据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聘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年薪约6.1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招录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到岗后3个月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以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2021年9月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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