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全市人社工作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和扩大社会监督网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全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若干名。 一、聘任范围 安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社区工作者、社会公众中聘任。 二、聘任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热爱公益事业,民主监督意识强; (二)热心和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自愿无偿参与人社监督工作,关心安国市人社系统队伍建设,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具有一定的社会代表性,具备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和分析问题能力; (五)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服从管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六)身心健康,年龄在30岁-65岁之间,在安国市主城区工作,或长期居住在安国市城区,能够胜任现场监督及调研工作。 三、聘任程序 (一)市人社局通过发邀请函和在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聘任义务监督员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形式向市人社局申报,填写《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申报表》; (三)市人社局对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确定义务监督员人选后,填写《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备案表》备案; (五)登记备案后,市人社局为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 四、工作职责 (一)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二)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人社系统的职能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争取社会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监督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队伍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客观、公正地评价人社领域工作和全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办理市人社局委托的其它监督事项; (八)义务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应出示《义务监督员证》。 五、工作性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属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申报表》; (三)报名方式:填报《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申报表》发至邮箱agrsj@163.com;或下载打印申报表填写后邮寄至安国市祁州大路9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办公室,邮编071200; (四)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申报人员条件,确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名单。 联系电话:3552413 附件: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义务监督员申报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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