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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引进第二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公告(50人) ...

2021-9-14 17:38|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59| 评论: 0

摘要: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及应急救援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南昌 ...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及应急救援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南昌大学附属宜春医院和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赣西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而努力奋斗。医院详情可见官网(http://www.ychospital.cn/)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需要,壮大医院人才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50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者;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rmyyrsk@163.com)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医院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李世尤,电话:13307953079。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9月19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简历、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报名不足1:3比例的,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协商后方可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1、临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80万元,连续三年发放每月1500元博士生活津贴,有科研立项经费时医院给予全额配套,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程序通过招聘考试录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紧缺专业(放射科诊断医师、超声诊断医师、核医学科诊断医师、PET-CT诊断医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连续三年发放每月500元生活津贴。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引进第二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xls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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