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社局同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硕士5名、本科生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4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现场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商洛市中医医院( http://www.slszyy.cn )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且有应聘意向的,均可在2021年9月16日00:00至2021年9月20日24时报名时间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投递简历: 1.现场投递:可到医院本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通信路南段商洛市中医医院院办”。 2.网络投递:简历接收邮箱为252853741@qq.com。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外语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资格审查结束后,向市人社局、卫健委上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体检考察 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 体检前,核验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备案。 (七)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刘先生 陈女士 (二)联系电话:0914-2332258 18329896658 本招聘公告内容和操作流程由商洛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 附件:2021年商洛市中医医院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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