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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1-9-18 17:04|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558| 评论: 0

摘要: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暨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海南省皮肤病医院,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立医疗机构。其中,皮肤科和医学美容科业务能力及影响力在海南排名前列。  2021年,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暨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海南省皮肤病医院,是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立医疗机构。其中,皮肤科和医学美容科业务能力及影响力在海南排名前列。

  2021年,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投入10亿元,用于扶持建设5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其中我院皮肤科被确立为省级优势学科、整形外科为省级扶持学科。按照《海南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方案》要求,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医院医教研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高级会计师1人

  2、皮肤科医师3人

  3、整形外科医师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⑺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料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⑵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⑶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⑷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⑸失信被执行人;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序号岗位人数学历
学位
相关
专业
年龄其他要求
1高级会计师1本科及以上会计学50岁以下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及以上(待遇面议)
2皮肤科
医师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①中医学(中西结合)皮肤病方向
②皮肤性病学(西医方向)
35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3整形外科医师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整形外科35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注: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压缩包电子版发送至 hnswyrs@163.com;,邮件标题请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材料和要求

  (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电子版表格WORD格式,请登陆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ipf.com.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JPEG);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PDF或JPEG格式,有二维码标识),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6)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清单及劳动合同(PDF或JPEG格式);

  (7)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资格注册证、住院医师规培证等(PDF或JPEG格式);

  (8)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PDF或JPEG格式);

  (9)属离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离职证明(PDF或JPEG格式)。

  (10)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ipf.com.cn/)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如达不到1:3,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开考,如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总成绩5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3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考试总成绩50%)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者须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结果将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八、公示

  依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其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⑴ 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⑵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⑶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十、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及我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良现象,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6754523。

  本招聘公告由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党办(人事)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冯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725537

附件1.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x

附件2: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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