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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昌市远安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2021-9-23 15:03|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01| 评论: 0

摘要: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县2021年第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核减和岗位职数空缺情况,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县2021年第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核减和岗位职数空缺情况,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对象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18名,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详见《远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引进对象

  01岗引进对象需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02岗引进对象需满足今年4月发布的《远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基本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4.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引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08:00至2021年10月17日24:00。不在规定时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远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第二批)》(附件2)。

  (2)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和学位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上述资料扫描后以“岗位代码+姓名”,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到报名邮箱。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三)办理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办理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聘用。对拟引进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关于递补。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从本次参加该岗位考试且达到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公示聘用程序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住房待遇。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0000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0000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同时在远安县城购买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证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周转房。

  (三)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补贴期限5年。

  (四)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引进人才按程序择优纳入县委组织部后备干部管理库进行培养,表现优秀的,可选拔到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五、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远安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19800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2607

  附件:1.《远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第二批)》

  2.《远安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第二批)》

  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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