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学校拟公开招聘人才派遣(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s://www.fjut.edu.cn/_t126/570/list.ht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2)《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扫描件。 未能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报名无效。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公布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五、招聘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内容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合格线为70分。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 六、体检 1.拟聘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采取人才派遣的形式予以聘用。此次聘用的人员派遣期间薪酬按照《福建工程学院人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闽工院人〔2017〕22号)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邮编:350118 电话:0591-22863047,22863040 E-mail:rczp@fjut.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056。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派遣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24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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