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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考调公告

2021-10-14 15:06|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3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拟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 ...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拟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lsz.gov.cn/和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凉山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西昌市宁远桥街29号

负责全州医疗卫生行业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纠纷处置;承担医务人员执业信息管理、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培训;承担专业技术评价、论证与咨询,为行政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包括对医疗机构运行、药品器械耗材使用、医疗“三监管”专家裁定判决,助推健康服务业发展)等;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调名额及范围

拟考调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者具有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为 2021年10月26日。

5.符合《一览表》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27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西昌市健康路二环路3号3楼306办公室)。

2.需携带材料:

(1)《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凉山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并签字盖章。“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未注明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时间的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须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身份的承诺;事业人员愿意低聘的承诺。

(7)由所在单位参加工作以来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或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凉山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达不到5:1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规定削减或取消考调岗位,相关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

4.领取准考证:2021年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前往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及后续考务日程安排有变化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卫生健康业务知识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考调领导小组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结论,考察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和调动

对拟正式考调人员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入后,在招考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六)递补

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调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补充公告、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其他事宜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

六、相关事项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调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调,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调工作,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凉山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0834-2193031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34-2192019

附件1: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州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州医疗卫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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