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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21-10-22 17:23|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354| 评论: 0

摘要: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 ...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文件规定,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结合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学院介绍详见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网www.hljszy.org.cn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24人,详见附件1《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参加各类招考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22日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商务厅官网、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岗位查询、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至2021年11月12日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技能证书、职称证书、组织关系证明、《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

3、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补充好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2)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3)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4)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证件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5)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6)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7)符合加分条件,申请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报名时上传佐证材料。(8)报名材料:《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技能证书、职称证书、组织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名称相一致。(9)应聘人员需关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商务厅官网、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政策性加分

1、加分依据:

一是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时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二是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2、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提供):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5)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加分政策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00至2021年11月13日16:00,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www.hljszy.org.cn)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

(五)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

受国内疫情影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将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发布。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要密切关注学院官网通知。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健康承诺书》、近期2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需留存。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材料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的将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适时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六)考生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收取考试费45元,面试不收费。笔试考试费由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进行缴纳,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并成功缴费考生,考试前需登录龙江先锋网报名系统个人账号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方式将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按时打印准考证。

(七)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1、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岗位知识占7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专业岗位知识得分+政策性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3、组织面试

汽车维修教师采用“试讲+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网络管理员及新闻中心采编员采用“结构化面谈+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计分方式,各占50%;其他教师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计分方式;财务会计、图书馆馆员、档案管理员及其他管理岗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

(1)试讲。每名考生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结构化面谈。考试时间为10分钟。

(3)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备案部门同意,进行面试加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人选将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组织考核

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调查、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九)组织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对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十)公示及聘用

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提交学院党委会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经审批后,在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请省商务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用后,应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转出到其他单位。

五、防疫要求

按照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由领导小组组织做好招聘期间防疫工作。因疫情原因导致笔、面试时间调整,将通过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在报考过程中,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并及时登录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七、咨询及纪律监督

黑龙江省商务厅机关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一经发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 13:30-16:00

咨询电话:0453-6575121 0453-657512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621452 0453-6575177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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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

附件1: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健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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