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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27 15:22|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283| 评论: 0

摘要: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 ...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司机岗位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延边州户籍,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具备相关行业资格证书并有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证明。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从业以来出现过危害社会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肇事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9:00至16:00。

(二)报名方法

因疫情期间相关防控规定,不接受个人现场报名,申报材料扫描后发到单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毕业证复印件扫描件各1份;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依据扫描件1份(在原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报考登记表彩色扫描件1份(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C1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扫描件1份。

2.报名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应聘资格。

3. 报名邮箱为ybzcdc@163.com,电话号码:0433-2268620。

(三)资格审查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证明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笔试

主要测试与司机工作相关的职业道德、交通法规、岗位职责等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00-10: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4: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对司机岗位职责了解程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面试考官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实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总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四)防疫相关要求

1.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绿色“吉祥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非绿码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当天,“吉祥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3.报考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1年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人员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薪酬按照人事部门员额经费管理相关工资规定核定。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刘荧

联系电话:0433-2268620

附件1: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

附件3:2021年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书

        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

 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   

工勤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岗位经费形式

民族

计划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

 

笔试科目

 

面试科目

 

延边州卫生健康委

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司机岗位

01

员额

经费

不限

1

男,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延边州户籍,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具备相关行业资格证书并有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证明。

 

与司机工作相关的职业道德、交通法规、岗位职责等知识

 

主要测试对司机岗位职责了解程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附件2

 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

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1

(红底1寸证明照)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日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报考部门名称

部门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个人简历

(包括学习经和社会工作经历)


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关 系

所在单位

职 务









报考承诺

1.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填写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2.全符合招考部门及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

3.对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人自负。

考生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注:1.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栏为在职人员填写,其他人员不填。

  2.考生身份是指“学生、在职、农民、工人、复转军人、个体、待业、其它。

   3. 请您认真审查校对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3

2021年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1. 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绿色“吉祥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非绿码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2. 笔试当天,“吉祥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到正常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但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能提供诊断意见,且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3.报考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1年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用正楷字抄写以下这段话: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告知事项。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报考人员签字:                       日 期: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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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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