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一:面向群众接待工作3人; (二)岗位二:协助办公室相关文秘工作1人。 三、招聘对象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 21周岁-40周岁。 (六)性别:男女不限。 (七)学历: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法律、中文专业以及本科学历者优先聘用。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8-30日 (8:00-12:00,15:00-18: 00),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楼办公室 (西山镇路棠东街9号,电话: 0775-3371923)。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聘用: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775- 3371923。 附件: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桂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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