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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漳州市南靖县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2 08:44|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93|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 ...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根据《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漳人社〔2020〕1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招募16名基层公共管理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我县开展政府购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的一个途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与报名条件

  (一)招募计划

  全县计划招募16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募对象为①2021年度毕业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重点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②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且参加2021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未聘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截止报名时,具有南靖县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南靖县户籍的视同南靖县户籍,靖城镇划转漳州高新区18个行政村除外);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基层和服务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敬业精神,品行端正。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党政纪、法律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本次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者招募实行竞争性选拔,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选岗、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凡逾期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社局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0596-7822637。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闽政通查询打印社保缴交记录、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准考证及成绩单等与报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重点对象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以《退伍证》为准,证件遗失需提供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通知书》及《退役登记表》。

  (2)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现场填写《南靖县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3)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南靖县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选岗

  根据省市文件规定优先招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以上人员按抽签顺序优先选岗,若还有剩余岗位从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且参加2021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未聘用人员中,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岗,成绩相同的,高学历者优先确定。

  (三)体检

  1.按拟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2、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或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3、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

  3.进入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体检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不再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级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初选时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1.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管委会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纳入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主择业。

  2.签订合同后,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从事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县人社部门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在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未到镇、管委会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四、岗位管理

  (一)薪资待遇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标准:薪资每月3600元(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并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二)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从事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县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

  1、日常管理。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期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年度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2、退出机制。用人单位应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若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①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②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③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④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岗服务年限为一年,且必须从事与设置岗位相符的业务工作;若出现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所属县人社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在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nj.gov.cn)人事信息栏发布。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汇总表

  2021年南靖公开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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