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1〕89号)文件精神,福安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5名编制内研究生学历(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学历可为本科)新任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2届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福安市教育局,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高中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职校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1-2个岗位。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一)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12月3日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箱:fajyrs@163.com,联系电话:0593-6381271。 3.材料要求:《福安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咨询及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12:00 2.现场确认报名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3.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福安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版; (2)个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6)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应聘者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提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1.具体时间:2021年12月6日下午2:30-6:00 2.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由招聘学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提问),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内容,面试后,提供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协议》(见附件3),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就业意向协议》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 四、防控管理要求 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2年福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申明卡》,见附件4),做好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需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八闽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查验工作。 2.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线工作人员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无法申领到“八闽健康码”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五、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福安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4.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享受福建省引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文未尽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福安市教育局彭老师13626980988 福安市教育局赵老师13055596797 1.2022年福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福安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就业意向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 业 生):(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资格审核,面试,同意预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省市县人才引进政策。 三、乙方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四、乙方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五、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 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的; 2.乙方被录取后未按规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两周内)到甲方报到的;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的。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签章: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4.健康申明卡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应聘岗位: 身份证号: 本人过去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否 □是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否 □是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否 □是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闽。 □否 □是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否 □是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否 □是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否 □是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 品一线工作人员。 □否 □是 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非绿码。 □否 □是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否 □是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福安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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