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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22-1-11 10:53|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307| 评论: 0

摘要: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急需补充防疫期间医护专业技术人员,更好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6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予 ...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急需补充防疫期间医护专业技术人员,更好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6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1月13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8:00至1月13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1)登录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690

(2)注册:应聘人员需在网上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请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3)报名:登录用户,填写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在检查好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及有效证件。

⒊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紧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上传);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毕业证、学位证;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相应岗位所需的各类材料和证书扫描件(详见附件1);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月11日--1月13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2年1月13日18时(报名期限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2年1月13日(报名期限最后一天)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由考核领导小组按面试比例不低于1.5:1,不高于3:1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考核面试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比例不低于1.5:1,不高于3:1)。若报名人数过多,通过比较报名条件择优选择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面试小组按抽签序号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2.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通过电话向所在单位(学校)了解表现情况,由所在单位(学校)作出现实表现鉴定。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并报市卫健委备案。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委员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卫健委。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88205(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98-68707015(市卫健委人事科)

0898- 65202387(医院纪委)

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502026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紧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紧急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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