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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庆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81人公告

2022-1-13 11:25|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223| 评论: 0

摘要: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 ...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市组发〔2020〕8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1名,其中教育师范类29名(其中陇东中学10名、驿马中学2名、庆城中学1名、凤城初中1名、庆城小学1名、庆华小学1名、长庆小学1名、逸夫小学1名、田家城小学1名、庆城幼儿园4名、中街幼儿园3名、凤城幼儿园3名);卫生医学类48名(其中庆城县人民医院22名、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19名、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庆城县土桥卫生院1名、庆城县太白梁卫生院1名、庆城县太白梁卫生院中合铺分院1名、庆城县蔡口集卫生院1名、庆城县熊家庙卫生院1名、庆城县葛崾岘卫生院1名);其他类4名(庆城职专1名、庆城县人民医院1名、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2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教育师范类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2.卫生医学类

县级医疗机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护理学应具有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3.其他类

“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庆城县工作;

4.卫生事业单位:专科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育事业单位: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时间截止2022年8月10日);

7.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及各高校官方网站等媒体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信息,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提供资料如下:

1.往届生: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绩表、相关专业技术或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庆城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须签名按手印)电子版及扫描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

2.应届生:身份证、个人简历、院校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绩表、相关专业技术或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庆城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须签名按手印)电子版及扫描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

线上报名人员将以上资料一起打包发送至引进单位报名指定电子邮箱,考试前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线下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线下报名时间及地点待定)。所有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市组发〔2020〕8号)第二十条规定: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未按期取得予以解聘。

线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6:0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其中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引才数量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报名人数与计划引才数量比例小于等于3:1的,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一同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才数量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后(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与免笔试人员一起分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教育事业单位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等情况;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处理问题、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划定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者直接予以淘汰。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免笔试者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照与岗位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对于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六)签订意向协议。由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引进人才意向性协议或就业协议。

(七)资格复审。拟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绩表、相关专业技术或从业资格证等证件资料交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其中已落实工作岗位的拟引进人员,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资料收齐后,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公示。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即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并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档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及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教育系统(师范类及其他类):

1.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2.公费师范生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

医疗卫生系统:

医学类:

1.博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硕士研究生: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3.本科生:“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非医学类:

1.博士研究生: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服务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所有报名人员一律要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二码联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要求,凡是不服从安排管理的,现场取消相关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2年庆城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934-3222640

县人社局: 0934-3222536

县教育局: 0934-3222175

县卫健局: 0934-3222332

附件:附件1:庆城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1.10).xls

   附件2:庆城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1.10).xls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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